close

大家出門旅遊,都是希望玩得開開心心的,不希望有什麼意外發生,因此若能再行前防範一些不愉快的事件的話,我想是最好的了。以下是我在各網站所找到的一些旅遊須知,以及相關求救資訊。

 

一、購物須知:馬國的購物從大型百貨公司到街頭小店或地攤等,應有盡有,且除了百貨公司   有標售價外,其他商店均可殺價。

 馬來西亞西部的物價是台灣的 7 折左右,只要台灣的價格用減去三成,就知道你的消費是不是在合理的馬來西亞物價範圍。

 Ps.我們這次去大部分是在商店消費,因為都有標示價格,所以並沒有殺價經驗;此外,檳城庶民小吃價格不算特別貴,惟外來食物,如麥當勞或國外

     品牌之衣物部分價格比台灣高,所以消費時還是得自行斟酌! 

二、建議購物清單:由於馬來西亞出產橡膠,所以使用橡膠製成的產品價格都十分平實。此外由於當地進口稅較輕,一些英國品牌的產品較台灣便宜。

      而錫器、燕窩、白咖啡、肉骨茶、巧克力、蠟染等產品也是馬來西亞的最佳伴手禮。

        對了,這裡的商家多半是不提供提袋的,要的話要用買的,所以去購物時要記得帶購物袋喔!

三、搭車須知: 甚多計程車司機不願按表收費,建議儘量避免搭乘;倘仍欲搭乘不   願按表收費之計程車,最好在上車前先談妥價格,以避免發生爭議。

四、由於此地治安不算非常好,外國遊客在一些公眾場合,有必要提高警愓,免得自己的包包被摩托車攫奪匪搶走!儘可能不要張揚手上的包包為妙。

   又時聞有歹徒持刀械或以機車拖行傷害反抗者,甚或致死。國人在馬國停、居留期間應注意防搶,儘量避免在街上行走;須在街上行走時,則儘量靠

    內側行走,勿背提皮包;貴重物品   或護照非必要,應置放於飯店之保險箱。

   此外建議避免進出如酒吧等出入份子複雜之特殊場所,應妥善保管私人財物,切記財不露白。

   也應避免住宿於廉價旅館(該等旅館多門禁不嚴且時聞有員工監守自盜者),即使住宿於星級旅館亦應注意緊鎖門戶,貴重物品或護照等應置放於飯店

   之保險箱。   在飯店內餐廳用餐時亦須特別注意隨身皮包及財物,避免遭房客或員工趁機行竊。

五、安全要訣(以下摘錄自背包客棧)

   1錢不露白(換完錢趕快將錢收好)

   2.背包前背

   3.抬頭挺胸隨時將臉變成撲克臉,眼神四處掃蕩, 兇神惡煞沒人敢惹你

   4.人少的巷子或街道不要走,往人多的地方走

   5.最好兩人以上,不要落單,出發之前可找背包客棧找旅伴

   6.隨時小心扒手

   7.晚上12:00後不要出門

   8.若有人當東西向你靠近或兜售時要提高警覺

六、自救方式:

   若萬一不幸遇上犯罪事件,倘您通曉馬來語,可於當地警局報案並製作紀錄,倘您僅能運用   中文、英文,甚至日文、西班牙文等語言,請設法前往 

    tourist police station報案,若無法自行前往,可嘗試至任一當地警局,表明觀光客身分並表示欲報案,當地警局"可能會"驅車將您送至tourist police  

    station,至此即可稍加放心,觀光警局的警察一般而言態度親切且通曉主要國際語言(英、日、西等),您將可順利完成報案。

七、緊急聯絡資訊

    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http://www.taiwanembassy.org/mp.asp?mp=296

     地址: Level 7,Menara Yayasan Tun Razak, 200 Jalan Bukit Bintang,

     55100 Kuala Lumpur,  Malaysia

     連絡電話: (60-3)21614439/(60-3)21615508

    緊急連絡電話: 60-193812616

   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: 00-800-0885-0885

 

資料來源: http://www.boca.gov.tw/content.asp?CuItem=78&BaseDSD=13&CtUnit=16&mp=1

         http://www.boca.gov.tw/content.asp?CuItem=79&BaseDSD=13&CtUnit=17&mp=1

         http://joychang36.pixnet.net/blog/post/111192595-%E9%A6%AC%E4%BE%86%E8%A5%BF%E4%BA%9E%E8%A1%8C%E5%89%8D%E6%BA%96%E5%82%99%E6%B3%A8%E6%84%8F%E4%BA%8B%E9%A0%85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qiutian 的頭像
    qiutian

    午間食客 C'est Qiutian

    qiuti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